上回說到我們在朗豪坊換了PS3。在旺角吃飯﹐平時選擇已不多﹐今次還要拿著7kg的大盒﹐花園餐廳是正選。

小時候一才家幾乎不外出吃飯﹐第一次吃「花園餐廳」﹐就是早幾年跟著滋陰和刀巴來的﹐是鄉里。初期﹐還懶醒的叫燒春雞餐﹐以為吃雞很安全﹐誰知又乾又鞋﹐不好吃。還有一些其他的餐﹐也忘了是什麼﹐都不太好吃就是了。釘碰得多﹐就學起刀巴吃「荷蘭毆」來。「荷蘭毆」就是兩塊牛柳﹐外圍一條煙肉。早年刀巴大食﹐在波鞋街那家花園餐廳﹐會連吃兩份哩。

近年﹐不知怎的﹐花園餐廳的餐牌都收起來﹐只剩下套餐餐牌﹐「荷蘭毆」要問才有得吃。有時遇著年少的侍應﹐會一臉猶疑﹐問問經理才答有。又試過一次﹐在銅鑼灣的花園餐廳﹐說要「荷蘭毆」﹐結果被侍應反問﹕「會不會是記錯﹐是在扒王之王吃過呢﹖」﹐反問的態度誠懇有禮﹐當堂漏氣起來。遇上這類難纏的後生仔﹐只好屈服﹐改叫「神戶牛柳餐」。

怎麼會說這個「荷蘭毆」呢﹐近年「荷蘭毆」買少見少﹐希望籍此宣傳一下﹐平日能多些人叫「荷蘭毆」﹐好使被反問「是不是在扒王之王吃過」的機會減少些。